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97批次,涉及糕点、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8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香源大果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哈尔滨市南岗区金豪餐饮捌号渔港购进的皮皮虾(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1月3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伊春市伊春区桃茂源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易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煎饼(生产日期:2021年9月29日),菌落总数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二)大庆市林甸县周振东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雨超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生产日期:2021年8月7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三)哈尔滨市南岗区高魁刀削面鲁商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哈尔滨市道里区客忘归牛肚面快餐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哈尔滨市松北区吉知味砂锅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哈尔滨合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百盛吉野家餐厅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黑龙江省梨花三弄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 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 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 18 日
TAGS:
食品安全 抽检 糕点 蔬菜 监督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下一篇: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期)